2011年漳州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情况(省外)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7/11 来源:漳州师范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在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且被所在省市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2.5×70%。 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成绩×2.5×40%。 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省市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分省份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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