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高考艺术培训招生网站
当前位置:艺路网 > 美术高考 > 美术院校报考指南 > 2014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4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4/6/13 来源:宜春学院
    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校考专业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统考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办法执行。

延伸阅读:
  • ·宜春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宜春学院2018年艺术类福建省录取规则公告
  • ·宜春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
  • ·宜春学院2018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2018宜春学院艺术类成绩查询时间
  • ·宜春学院2018年艺术类校考合格线
  • 查看更多关于宜春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关于艺路 | 艺术留学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美术院校大全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16 Yilu36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艺路网 版权所有
    专业的艺术高考美术高考网
    艺术培训招生门户网站——艺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