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音乐舞蹈系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办法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12/12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音乐舞蹈系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办法(适用于我院校考地区) 表演(音乐舞蹈方向) 考试科目: 1、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声乐 (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 3、形体及舞蹈片段,自备伴奏; 4、模拟表演; 各科分值: 语言 20分、声乐30分、形体及舞蹈片段 30分、模拟表演 2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 100分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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