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6/18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备注:陕西书法学、山东书法学、江苏书法学、江苏播音与主持艺术单独组织校考。 录取规则 艺术类书法、美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C(艺术类考生无要求)。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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