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6/16 来源:长江大学
长江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1.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和作曲四个方向。 2.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唱法种类:民族和美声。 3.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乐器种类:二胡、笙、唢呐、竹笛、古筝、琵琶、扬琴、大提琴、小提琴、阮和民族打击器。 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考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参考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考生中,录取原则为: ① 音乐、舞蹈类专业按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联考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④ 艺术类专业考生身高符合招生条件。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长江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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