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1/6 来源: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以上为2017年暂定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17年生源计划表。 录取原则 1.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湖南省外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湖南文理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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