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6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6/4 来源:宜春学院
宜春学院2016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宜春学院2016年艺术类校考省份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3、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5、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测和复核。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考试成绩查询:l 合格名单查询:l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宜春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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