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1/13 来源:福建江夏学院
艺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控制线上)。 2、 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福建江夏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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