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民办)2015年在福建省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5
艺术(文)
145
环境设计
140
产品设计
20
135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进行排序。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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