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学制
计划数
广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6
公共艺术
74
福建省
艺术(文)
1
江西省
2
河南省
湖南省
3
广西区
海南省
凡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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