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5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9/14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
录取规则 2015年,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均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将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当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专业志愿靠前者;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设计学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 设计专业。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沈阳建筑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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