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9/9 来源:宁波大学
录取原则 美术学专业含含美术学(师范)、美术学(数字艺术)专业方向;设计学类专业按类招生,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 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宁波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