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4/6/23 来源:宁波大学
备注: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 校考省份考生录取规则: 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江西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江苏、安徽、山东、湖北、湖南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p> 统考省份考生录取规则 浙江、山西、广西、甘肃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美术统考,我校认可各省美术统考成绩。浙江省考生只需参加本省音乐统考,我校认可浙江省音乐统考成绩。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与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宁波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