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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6 来源:沈阳化工学院


一、学校简介

    沈阳化工学院始建于1952年,1998年以前隶属于原化学工业部,现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辽宁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市的西南,地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腹地,紧邻装备制造业核心区和化学工业区,占地近1400亩,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校园融园林、艺术、学术于一体,颇具特色,被赞誉为全省最美校园之一。

    学校秉承“强学力行、喻理求真”的校训,始终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人文精神,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加快发展。学校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3年作为辽宁省首批三所高校之一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了好成绩。学校为辽宁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沈阳市重点项目研发基地,是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000万元。

    学校办学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医等8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23个,合作培养博士专业4个,工程硕士领域4个,本科专业40个。拥有省部重点学科3个(化学工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精细化工),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4个,沈阳市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个。设有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数理系、外语系、社科系、体育系以及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院系。

    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1000余人。拥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3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副高职以上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50余人,专兼职博士导师10人。聘请名誉教授、兼职教授46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现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2人次,辽宁省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和优秀专家5人次,辽宁省学科带头人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8人、千人层次14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

    学校坚持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任务,走“质量、结构、特色、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管理,建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体系,提高教育与教学质量,大力培养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创业与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坚持加大对教学的投入,仅“十五”期间就累计投入教学经费达1亿元以上。

    学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化工原理和物理化学课程为国家级优秀课,物理化学实验室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实验室。“十五”期间,有12项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有辽宁省高等教育精品课7门;网络模式下提高学生英语能力的研究被列为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邓小平理论课教学改革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科学训练、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特色活动、系列竞赛、系列讲座等“6S”素质拓展训练活动广泛开展,提升了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学校多次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被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授予“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高校优秀组织奖;在国家和省举办的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比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计算机大赛、英语大赛等科技活动中获得了70余项奖励,在全国和省市举办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比赛中获得了40余项奖励;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具有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资格。

    学校的辽宁省化工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静态混合反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化工新技术转移推广中心、辽宁(中日)新材料技术转移推广服务中心和沈阳市流量计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装备了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成为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和基地。 “十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近500项,其中,国家级近30项、省部级近200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奖励3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奖一等奖6项。共发表科研论文2500余篇,被SCI、EI、ISTP收录200余篇。

    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有一批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有一批成果被国内大型企业推广应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多次被辽宁省政府命名为“省校合作先进单位”和“辽宁省产学研先进集体”。辽宁省政府表彰的“辽宁省十年产学研合作十佳范例”的成果中有2项为我校所完成。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英、俄、日、韩等2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广泛开展科技开发和学术交流,多次举办和承办大型学术交流会议。学校与国外多所大学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交流。

    建校55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毕业生4万余名,广大毕业生在国家各行各业贡献力量,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学校具有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连续多年保持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5%以上,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被授予“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称号。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十一五”时期,全面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和谐型学校建设,重质量,强内涵,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明显的多科性区域强校。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
    工业设计        45        四年制本科        10000元/年

    招生范围:招生省份为辽宁、黑龙江、山东,具体分省计划待定,黑龙江、山东只招收文艺类考生。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在辽宁省我校按照省招办举行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加试成绩进行录取。

    2、山东、黑龙江两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艺术类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3、专业加试时间及地点:
    山东省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9日-3月1日
        考试时间:2008年3月2日;
        考试地点:由潍坊招考办在考生报名时根据各高校报名及考点当时情况统一安排。
    黑龙江省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6-17日;
        考试时间:2008年1月18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4、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08年4月10日后由我校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并给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电话或沈阳化工学院学院招生网站查询成绩http://stu.syict.edu.cn/zhaosheng/Default.asp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人物写生 (满分为150分)
    要求: (1)造型准确;
           (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
           (3)画面构图完整;
           (4)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静物默写 (满分为150分)
    要求:(1)造型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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