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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艺术专业招生信息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0/27 来源: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总则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我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关于我院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各专业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录取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scuvc.com

  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对外合作部,咨询电话为:028-84683030、84683131(可传真)  


延伸阅读: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四川艺术类录取分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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