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7/4 来源: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 二、就读校址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1168号奉贤校区: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三、办学层次及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六、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学校名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电话 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021-65742913 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021-56605436 十、投诉监督电话 杨浦校区:021-51211075 宝山校区:021-56603942 十一、网址 杨浦校区: http://www.shumc.edu.cn/ 宝山校区:http://www.shjf.edu.cn/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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