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信息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6/16 来源: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学校全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国标代码:11709 区代码:768)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邮编:010051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教育。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地点:呼和浩特市区校本部。 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学校之一,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院校。 招生计划: 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内蒙古区内本科招生计划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区外艺术类本科计划(蒙语授课考生)
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区外艺术类本科计划(汉语授课蒙古族考生)
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区外艺术类本科计划(汉语授课考生)
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6年音乐类统考(马头琴方向专业课考试的主试必须是马头琴)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的音乐学方向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马头琴方向、声乐、器乐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凡填报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6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学费:汉授艺术类专业7200元/年,蒙授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汉授)收费标准: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学费10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兼传真)、6585247 2.E-mail: 996821748@qq.com 3.学院网址:http://www.imnc.edu.cn 近几年招生录取重点信息: 和浩特民族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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