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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12/16 来源:山东省青年政治学院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学校代码:14277
  3.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5.学校地址:东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教学本部)
        西校区: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
  6.办学条件及办学成就:学校座落于山东省省会济南,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4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5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7.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5013.8万元,学院建有各种实验实训室81个,教学用微机3063台,语音实验室座位数816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数4318个。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9.3万册,电子图书139万册;纸质中外文期刊1612种,电子版中外文期刊17417种;建有现代化的办公、教务、学工、一卡通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治学严谨、适合学校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33人,兼任教师89人(含外籍教师15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3%,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2.3%。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师16人,27人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学校现开设37个本、专科招生专业, 涉及法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工学等6个学科门类,其中有一批学科和专业分别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品牌专业。学校先后与13个国家的41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互派教师和留学生,进行图书资料交流,开展合作研究等,并常年聘请15名以上外籍专家驻校任教。由于学校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成绩突出,在高等教育评估、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等历次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条件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和“山东省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2009年11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1.201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普通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设计;
  普通专科: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
  2.招生计划: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755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275人,专科计划招生480人,分专业计划见附表。
  3.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凡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并具有一定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考试报名:考生可于2012年1月31日前登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www.sdyu.edu.cn)进行网上预报名,1月31日、2月1日到学院西校区(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名及信息确认者,可在我校专业考试期间到我校考试地点现场报名考试。
  2.考试时间:2012年2月2日至4日上午9:00-下午5:30。
  3.考试地点: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东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考生可自西校区乘学校考试专用车辆到达东校区(班车发车时间截止到下午4:30)。
  4.考试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①初试:新闻播读,新闻评述;
          ②复试:自备作品朗读,模拟主持,考官提问。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本科):①初试:身体条件,基本能力;
                ②复试:作品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5.合格证发放: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专业成绩排名按专业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如果某专业报考人数不满1:4的比例,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合格考生比例。专业考试合格者,寄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考要求及录取规则
  报考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本科)三个本科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设计(本科)考生须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本科合格线以上;艺术设计(专科)、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四个美术类专科专业考生须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专科合格线以上;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专科)两个非美术类专科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或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我省统一高考招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本科)、艺术设计(本科)四个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专科)、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四个美术类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专科)两个非美术类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舞蹈编导(本科)、舞蹈表演(本科)、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省外录取规则依据相应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
  1.相关奖励政策:(1)省内考生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考生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2)省内考生参加我校舞蹈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考生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专业考试成绩第四至第十名考生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半额奖学金奖励(30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咨询电话:

专 业

专业所在学院

咨询电话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主持与播音(专科)

文化传播学院

(0531)58997345
15165413191

 舞蹈编导(本科)
 舞蹈表演(本科)
 舞蹈表演(专科)

舞蹈学院

(0531)58997368
13153123477

 艺术设计(本科)
 艺术设计(专科)
 服装设计(专科)
 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专科)
 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专科)

设计艺术学院

(0531)58997225
13356668578

  3.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2968807 58996317 58996318。
  网址:http://www.sdyu.edu.cn E-mail:zsb@ sdyu.edu.cn。
通信地址:东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教学本部),邮编:250103;西校区: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邮编:250014。
  4.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表:
           2012年艺术类面向山东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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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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