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12/14 来源:宁夏大学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三)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四)文理科不限。 (五)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校考安排 (一)考试科目 1.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生从以下三个科目中任选两科进行考试,每科时间不超过4分钟。①声乐(自选独唱歌曲1首);②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③舞蹈(表演舞蹈作品1段)。 2. 舞蹈学专业:① 专业条件测试;② 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③ 舞蹈即兴表演。 3. 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专业:① 素描(写生);② 色彩(写生)。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注: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宁夏大学招生网公布。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设考点的省份,考生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地点、时间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确定。 3.考试期间食宿和画具、磁带、光碟、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等由考生自理。 四、专业合格证发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4月10日前向考生邮寄《宁夏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登陆宁夏大学招生网(http://zs.nx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一)我校组织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文理计划通用。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5.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 六、入学规定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12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65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部门: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951-2061897 传真:0951-2061897 邮箱:ndzs@nxu.edu.cn 八、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宁夏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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