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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学院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6/2 来源:甘肃政法学院

甘肃政法学院始建于1956年,学校秉承“崇德明法,弘毅致公”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学校精神,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多层次的办学结构和培养体系,成为在我国有一定影响的政法院校和西北地区政法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地处西北政治、经济、交通中心的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的安宁区。学校占地649,529.91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6,971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7万余册,中外文报刊近2000种。现设有法学院、公安分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行政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分院等 9个二级学院和政治理论教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及法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刑事图像模拟研究中心、国际武术培训与交流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

    学校设有法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法学、社会工作、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禁毒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艺术设计等 20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为甘肃省重点学科。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校设有电化教育室、语音实验室、视频会议室、计算机室、法医化学实验室和痕迹、文检、刑事照相、现场勘查、颅像重合等专业实验室;设有民商法研究所、经济管理研究所、中西方文化研究所及25个教学研究室。有《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等2种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其中《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被评为“第二届、第三届全国百强学报”,并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

    学校现有教职工626人,其中专任教师378人,教授、副教授128人,并在国内聘请了4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教授;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2名。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12000余人,截止目前,已累计向社会输送3万余名本专科学生、成人学生和在职干部。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总队、云南边防总队等单位先后签订协议,成为上述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基地院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15项,发表学术论文2751篇,出版专著、教材190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150余项。学校与国内外学术交流频繁,多次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与英国英格兰科技大学、伍斯特大学等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先后派遣30多名学生赴英国、东欧、独联体国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我校艺术学院成立于2003年12月,是一所年轻、充满活力的学院,目前设有艺术设计本科专业,2004年开始招生,现有来自甘肃、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北等省的学生400名。艺术学院下设3个教学研究室及一个研究中心:艺术设计基础课研究室、艺术设计专业课研究室、艺术教育研究室和刑事图像模拟研究中心,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和多个美术设计类现代化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充分满足教学需要。

2008年,我校将在甘肃、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北六个省份招收200名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学生,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代码:050408):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图像模拟与刑事侦绘等5个专业方向。该专业系统学习设计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加强设计理念、设计思维、设计技能的训练,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思维能力、鉴赏能力及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艺术设计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独立完成艺术设计和图像模拟与刑事侦绘工作基本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透视与解剖、基础图案、摄影基础、三大构成、字体设计与编排、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CI设计、广告摄影、电脑Photoshop与Coreldraw、制图与手绘表现、室内设计、园林与景观设计、展示空间设计、雕塑、电脑3ds max、图形图像处理、刑事摄影摄像技术、颅面整合、刑侦模拟画像等。

毕业生面向广告、商业、媒体、建筑、装饰、印刷、服装设计公司等行业,以及报社、电视台、出版社、学校、公安司法机关等单位就业。

    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培养方向
 招生 科类
 招生  人数
 招生范围
 考试科目
 
艺术设计

(共200名)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文理 兼收
 50
 甘肃、山东

山西、河北

湖北、湖南
 素描、色彩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75
 
数码媒体设计方向
 25
 
图像模拟与刑事侦绘方向
 25
 
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25
 形体、服装表演
 


    四、报名

   ⒈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

⑵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

⑶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女生身高1.68M以上,男生身高1.78M以上。

   ⒉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及考试。


 
省份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     址
 
山东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8年2月16-17日
 2008年2月18日
 青岛市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008年2月21-22日
 2008年2月23日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3月9-10日
 2008年3月12日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008年2月23-24日
 2008年2月25日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2008年2月20-21日
 2008年2月22日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办
 
甘肃
 甘肃政法学院
 2008年3月4-5日
 2008年3月10-11日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⒊报名手续:

⑴报考学生持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招生准考证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底片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⑵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需提交着装正、背照片各一张,泳装照片正、侧、背照片各一张。

   ⒋报名考试费用: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报名收费标准。

    五、专业考试

   ⒈考试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自备画板、颜料、表演服装、音乐伴带等考试用具,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证。

   ⒉考试内容:

⑴我校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分五个专业方向招生,除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外,其他专业方向均测试素描(180分钟)、色彩(180分钟),总分 100分,其中素描占50%,色彩占50%。

⑵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总分100分):

a、形体考试(形体测量)。内容包括头、手、三围测试。占总分的50%。

b、服装小型个人表演。考试内容:一分钟自编舞蹈(自带音乐伴带);走台表演:泳装、时装、晚装(自带服装)。占总分的50%。

   ⒊考试成绩通知:凡参加专业课考试学生,我校于4月初寄发“专业课成绩通知单”及我校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上考生为合格考生。

    六、文化课、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

   ⒈考生需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中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⒉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参见普通高校招生要求。

    七、录取

   ⒈我校录取艺术专业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关于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对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录取分数线确定,依据划定的


延伸阅读:
  • ·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 ·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信息
  • ·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 ·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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