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6/17 来源:宜春学院
宜春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校考(或省联考,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认可省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所含四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宜春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