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8年艺术类福建省录取规则公告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6/12 来源:宜春学院
福建省考生: 欢迎报考宜春学院及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 根据福建省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规则,现将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福建省录取规则公示如下: 艺术类专业承认福建省统考(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分文理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所含四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宜春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