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6/4 来源: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收): (一)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如下方式录取: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 (1)山西省以外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校考专业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2)山西省考生分小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美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按照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不设校考省份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校考合格,按照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不设校考省份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点校考省份考生须校考合格,按照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不设校考省份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6、编导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此外有校考省份考生还须校考专业合格。 (三)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招生网址、电话: 招生网址:http://zjc.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电话:0351-2506580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太原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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