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6/1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16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报考条件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要求考生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要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本科合格。 音乐教育专业在专科提前批文史类填报志愿,要求考生音乐类(声乐、器乐)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125分,其中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考生。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 E-mail:zsk@mail.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80789780(传真)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河北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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