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4/30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考生进档后,以综合分为依据分配专业。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份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非山东省内美术类专业(不含湖南省音乐类)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湖南省音乐类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文化线和专业线,按统一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山东新动力画室提示查看: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山东理工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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