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5/2 来源:牡丹江师范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黑龙江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2.黑龙江美术类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实行专业课成绩投档的,按照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的,按照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牡丹江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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