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1/5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证书(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各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注: ①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时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及江苏省,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统一使用文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在计算综合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新疆考生算法如下: 文化考试总成绩=新疆考生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总成绩&p> 点击查看: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服来京美考画室-北服人才输送基地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北京服装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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