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7/4 来源:贵州师范大学
注: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开始取消校考,承认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往年录取数据将不再具有参考价值。 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各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贵州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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