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高考艺术培训招生网站
当前位置:艺路网 > 美术高考 > 美术院校录取规则 > 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6/14 来源:四川旅游学院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装潢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1、成绩认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地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25999、84825070、84825111


延伸阅读:
  • ·四川旅游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 ·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美术类录取分数线
  • ·四川旅游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 ·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 查看更多关于四川旅游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关于艺路 | 艺术留学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美术院校大全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16 Yilu36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艺路网 版权所有
    专业的艺术高考美术高考网
    艺术培训招生门户网站——艺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