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5/17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代码为10636。 学校地址: 四川师范大学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东校区3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3.东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 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8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40分(除单列学校代码的产品设计和绘画两个中外合作项目外)的情况下,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3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20分的情况下,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不超过105%。 6.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体育与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zjc.sicnu.edu.cn 2.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为:028-84767065 84768899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四川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