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4/28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各省专业课“省统考”考试合格,江苏省书法学专业、山东省书法学、中国画专业、陕西省书法学、中国画专业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课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2017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专业课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规定的艺术类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按照语文与外语单科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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