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7年音乐舞蹈学院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5/6 来源: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2017年音乐舞蹈学院录取规则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按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另行追加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点击查看:华侨大学2017年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华侨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