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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7年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2/19 来源: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2017年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各专业入档考生我校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1.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的入档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后按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线将在青岛大学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qdu.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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