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6年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6/17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艺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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