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高考艺术培训招生网站
当前位置:艺路网 > 美术高考 > 美术院校录取规则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5/24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依据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线后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名录取;

  舞蹈学(校企合作)专业:考生需获得我校颁发的舞蹈学(校企合作)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业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3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近几年招生录取重点信息: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6年舞蹈学专业(校企合作)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8年山东省艺术类校考报名须知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章程
  • 查看更多关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关于艺路 | 艺术留学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美术院校大全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16 Yilu36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艺路网 版权所有
    专业的艺术高考美术高考网
    艺术培训招生门户网站——艺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