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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录取规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14 来源:天津音乐学院

  1.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经政审体检合格,除音乐学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江苏、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计算。

  4.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更多信息可见:天津音乐学院</a>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天津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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