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7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1、遵照2016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除“三位一体”招生须参加综合测试外,普通艺术类考生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不需要专业校考)。 3、我校艺术类文化合格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确定。 4、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5、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中美合作项目专业要求7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更多信息可见: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浙江理工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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