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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2016年省外艺术类录取规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11 来源:遵义师范学院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在江西、山东、山西、甘肃、湖南、广西、黑龙江和江苏八省(区)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通过合格线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如果第一顺序(第一志愿)没录满,依次按平行顺序(志愿)进行录取。

  3、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线后,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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