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高考艺术培训招生网站
当前位置:艺路网 > 美术高考 > 美术院校录取规则 > 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6 来源:长江师范学院

  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更多信息可见: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 ·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2018年长江师范学院艺考合格证打印办法
  •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 ·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 ·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 ·长江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查看更多关于长江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关于艺路 | 艺术留学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美术院校大全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16 Yilu36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艺路网 版权所有
    专业的艺术高考美术高考网
    艺术培训招生门户网站——艺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