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2/31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
一、2016年4月5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p>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p>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更多详细查看:西安音乐学院</a>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style="color: rgb(0, 0, 255);">西安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推荐点击: 西安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西安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文化课分数线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西安音乐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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