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5 来源:天津理工大学
录取原则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专 业课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 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各专业分数要求(英语总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进行折算)。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 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 区除外)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 参加我校专业校考 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 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 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 按3门计算) (二)摄影专业: 参加我 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 5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 择优录取。 (三)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且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点击查看:天津理工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天津理工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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