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6 来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以素质教育为基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无色盲、色弱,并有一定造型、设计基础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招生计划 ●本科1500人,专科(高职)500人(详见2008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四、报名和考试 ● 山东省考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报名须知 3、各考点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省外考点: 1、生源省份: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河北、山西、北京、湖南、湖北、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西藏、上海、陕西、天津、四川。 2、省外的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任何考点(详见“省外报名地点及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江苏籍的考生必须在南京考点参加考试。 3、如生源所在省有联考,请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4、省外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
五、 其他要求和说明: ●2007年报考我校的山东籍考生中,专业成绩在本专业前五名者,可于2008年2月18日之前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7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及2008年《报考证》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以此成绩参加2008年专业成绩排序。 ●2008年3月30日之前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市、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高考。专业考试未合格者,不另通知。 六、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专科录取办法: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 七、入学事项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专科(高职)就读地点为我校高职教学部(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教学工作、生活管理等均由山东省电影学校负责,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制定教学计划,指导教学工作。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颁发国家学历证书。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十、2008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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