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省外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1/13 来源: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省外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肇始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 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也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300余亩。有12个教学单位。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设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设有2个泰山学者岗,建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 。 建校之初,一批曾留学欧美、日本的文化名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艺术家、教育家汇聚山艺,奠定了学校发展的根基 ,也为我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卓越贡献。至今,学校已培养了3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校友,不仅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更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校是一所拥有60年扎实历史的艺术类大学,有深厚的积淀、优良的传统。长期以来,学校始终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 针,坚持立德树人,传承优秀齐鲁文化传统,创造、引领新时期的艺术发展,尽心尽力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艺术人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山东艺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中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 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我校省外考点考试要求 湖南、江苏、安徽、河南、浙江、四川、辽宁省考生,我校在以上省份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校考。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湖南、江苏、安徽、河南省份考点,仅允许本省考生参加考试。未设美术类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到浙江、四川、辽宁任一考点参加考试。 辽宁省报考动画专业的考生,可到四川、浙江考点参加考试。 省外考点未涉及的专业,考生需到校本部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 (一)山东省考生不得在省外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在省外考试取得的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二)专业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持有各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业报考证。 2.所有专业文理兼收。 3.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报考要求慎重报考;如考生违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校报考要求,致使校 考成绩无效的,后果自负。 4.考生不得在多个考点报考同一专业,否则以第一次成绩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湖南、安徽、河南、江苏、浙江省考点:考生请根据各考点要求及报名时间安排进行网上报名。 2.辽宁考点的辽宁省考生,请考生根据考点安排的报名时间现场报名。 3.四川考点所有考生及辽宁考点非辽宁省考生均需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 1月28日 | ||||||
湖南美术类考点 | 报名结束后,考点安排详见湖南省考试院公告 | 报名时间:1月28日8:00-2月2日18:00 方式1、网报系统地址: | |||||
环境设计 |
| 65 | |||||
工艺美术 |
| 20 | |||||
舞蹈表演 |
| 四年本科 | 文理兼收 | 13 | 初试:1.专业基础条件测试 2.即兴舞表演(分组) 复试:1.基本功测试 2.舞蹈剧目表演(自选舞蹈剧目片段,限时2分钟以内) | 有一定的舞蹈表演专业基础,具备舞蹈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四肢比例及身高合乎要求。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两个专业不能兼报,但均可兼报舞蹈学专业。 考试服装要求:基础条件和基本功测试女生统一着体操服,男生着短袖上衣和短裤;舞蹈剧目表演不允许穿演出服装。舞蹈表演、舞蹈剧目表演的音乐伴奏、道具自备(自备音乐以mp3或wav格式存储于U盘中)。 |
舞蹈学 |
| 初试:1.专业基础条件测试 2.舞蹈剧目表演(自选舞蹈剧目片段或组合,限时2分钟以内) 复试:舞蹈评论(观看舞蹈作品,写出评论文章) | 有一定舞蹈专业基础和较扎实的文学素养,具备舞蹈理论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 | ||||
舞蹈编导 |
| 初试:1.专业基础条件及基本功测试 2.即兴舞表演(分组) 复试:1.专业基础条件测试 2.自编或自选剧目表演3.音乐编舞 | 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编导专业基础及理论素养,具备舞蹈编导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 | ||||
表演 | 戏曲表演 | 2 | 初试:戏曲唱念、形体基本功 复试:1.自选剧目片段(10-15分钟)2.简谱视唱 |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协调,无耳、鼻、喉疾病,有一定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戏曲表演人才的条件。 | 戏曲表演为京剧表演。 | ||
音乐表演 | 戏曲音乐伴奏 | 2 | 初试:戏曲音乐片段或民族器乐曲一首 复试:1.戏曲音乐片段或民族器乐曲一首(演奏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2.乐理 3.简谱视唱 |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具备戏曲音乐伴奏人才培养的条件。 | 戏曲音乐伴奏为京剧伴奏,包括文场乐器和武场乐器。 | ||
广播电视编导 |
| 27 | 笔试:影视艺术评论与创作 | 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表演基础,具备较好的媒介分析与写作能力。身心健康,无听觉障碍,无色盲、色弱。 | |||
动画 |
| 20 | 1、命题创作 2、素描 | 具有较高的造型艺术素质和较好的动画专业创作潜质,身心健康,无听觉障碍,无色盲、色弱。 |
六、打印专业成绩单
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划线原则:按照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其中基础乐科未过线,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体检不合格,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
4月中旬考生可登陆网址zsbgs.sdca.edu.cn进入“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合格证。
七、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部分省份要求文化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当地艺术类最低文化控制线,按各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一) 本科划线、录取原则
划线、录取原则 | 相关专业 | 备注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音乐表演(演唱) | |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 ||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 | ||
音乐表演(音乐剧) | ||
表演 | 按男女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 | |
音乐学(师范类) | ||
文化成绩达到210分,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舞蹈表演 | |
舞蹈编导 | ||
表演(戏曲表演) | ||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 |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 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绘画 | |
中国画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 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动画 |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戏剧影视导演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 戏剧学 | 语文成绩达到105分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 *70%的结构分排序录取 | 戏剧影视文学 | |
舞蹈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的结构分排序录取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结构分 排序录取 | 工艺美术 |
(二)分数计算
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三)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2.以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3.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语文成绩高者。
八、其他几项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 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专业考试期间,报考音乐表演(演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 校组织的声带检查。不参加检查者、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
3.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4.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5.2018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九、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 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8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十、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3 ;0531-864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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