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艺考政策出台,1月6日陆续开考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11/15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今日正式发布《2018年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规定,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0号)执行。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1、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色彩8:00-10:30,速写13:00-13:30,素描13:40-16:40。 2、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乐理和听音2018年1月23日。声乐考生:乐理9:00-9:30,听音9:30-9:50;器乐考生:乐理11:00-11:30,听音11:30-11:50。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间: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高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18年2月22日开始。 2018年1月31日前公布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2018年2月14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音乐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uet.edu.cn)、舞蹈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ban.hbu.cn)查询统考成绩。今年我省仍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承办院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 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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