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0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本科专业56个,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116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港澳台、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学校秉承“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教育创新、科技创新,正朝着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着67年的办学历史,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办学层次结构合理,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氛围浓厚,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学院设施完善,各类现代教学用房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业教师77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8人;全日制本科生867人,各类研究生151人。学院拥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美术学博士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3个硕士点,4个本科专业,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中国画创作与理论研究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拥有校级美术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漆艺创作与研究中心。学院先后被教育部列为“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国家体育与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教师在第十届全国美展中有13件作品入选,并有3件作品分别获得金、银和铜奖。学院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有2件作品获得一等奖,1件作品获得二等奖。此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作品参加全国性大赛均获得好成绩。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08〕1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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