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5/18 来源: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vit.com.cn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602 444/555/666 联系人:孙老师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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