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2/2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使用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40%+校考成绩*60%)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点击查看: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简介" target="_blank">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简介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中华女子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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