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省表演专业统考信息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2/14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 (1)朗诵及演唱 朗诵:通过考生自备及指定的文学作品朗诵,考察考生吐字,发声,语音,以及嗓音等方面的条件和素质,考察考生对朗诵作品的理解、感受、想象和表现的能力。 演唱:通过考生自选一首歌曲的演唱,检验考生声带和发声,考生器官的先天条件,以及演唱水平和对歌曲、歌词的理解力、想象力、感受力、表现力。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通过考生的自身条件和自备的舞蹈、体操、武术、戏曲身段等形体展示,直观测试出考生的形体自身条件(身材、形象、肌体结构和比例等)以及形体的协调性和形体的开度、软度、力度、弹跳等基本条件和素质。 (3)即兴表演 即兴表演:通过命题集体小品或命题单人小品,考察考生对规定情境、事件、人物和人物关系的理解,以及考生的信念感、想象力、激情和即兴的适应能力。 3. 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前要准备好音乐光碟,着紧身衣裤进入考场,不得化浓妆。 4. 考试时间
5、考试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贵州大学太慈桥校区) 相关信息: 2017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章 获取更多信息请登录:贵州美术高考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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