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音乐类专业统考信息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2/14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2)专业主科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流行自备伴奏(CD碟)。 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两首曲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 3.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场秩序,钢琴伴奏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自带;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4.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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