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8/14 来源:赣南师范大学
备注:标注“*”的为师范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校考省份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 非校考省份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的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 组织校考的省份与专业 河北省:音乐舞蹈类、美术类、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体育表演) 山西省:音乐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体育表演) 黑龙江: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江苏省:音乐舞蹈类、美术类、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山东省:音乐舞蹈类、美术类、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体育表演) 河南省:音乐舞蹈类、美术类、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湖南省:音乐舞蹈类、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体育表演) 承认统考成绩的省份与专业 内蒙古:音乐舞蹈类、美术类 江西省:音乐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 浙江省:音乐舞蹈类、美术类 安徽省:音乐类、美术类 湖北省:美术类 广东省:音乐类、美术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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